第一級 無認知功能減退 |
主觀敘述無記憶不好,臨床檢查無記憶缺陷的證據。 |
第二級 非常輕微的認知功能減退 |
自己抱怨記憶不好,通常錶現爲以下幾箇方麵: |
第三級 輕度認知功能減退 |
最早而明確的人之缺陷。下述錶現至少兩項: |
第四級 中度認知功能減退 |
明顯的認知缺陷錶現在以下幾箇方麵: |
第五級 重度認知功能減退 |
病人的生活需要照顧,檢查時半天不能迴憶與目前生活密切相關的事情,
如住址、使用多年的電話號碼、親屬的名字(如孫子的名字)、本人畢業的高中或大學名稱,或地點定曏障礙。受過教育的人,作40連續減4或20連續減2也有睏難。 |
第六級 嚴重認知功能減退 |
忘記配偶的名字、最近的經歷和事件大部分忘記。保留一些過去經歷的知識,
但爲數甚少。通常不能認識週圍環境、不知道年份、季節等。
作10以內的加減法可能有睏難。日常生活需要照顧,可有大小便失禁,外齣需要幫助,偶爾能到熟悉地方去。晝夜節律紊亂。自己的名字幾乎總能記起。常常能區分週圍的熟人與生人。齣現人格和情緒改變,這些變化頗不穩定,包括: |
第七級 極嚴重認知功能減退 |
喪失言語功能。常常不能説話,隻有咕噥聲。小便失禁,飲食以及大、小便需幫助料理。喪失基本的精神性運動技能。如不能走路,大腦似乎再也不能指揮軀體。常齣現廣泛的皮層神經繫統癥狀和體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