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结构

2019-11-06 17:20:45
ADC秘书处
3572
最后编辑:ADC秘书处 于 2019-11-06 17:45:08

该VaD筛查和诊断框架包括特定的 痴呆综合征及其 病因学诊断(表1),不包括存在脑血管病证据但缺乏与痴呆综合征的时间相关性,或不具有血管性认知损害特征,或虽有认知损害但处于轻度阶段的个体,如VaMCI。

1.特定的痴呆综合征:根据最新的VCI诊断标准(AHA/ASA,2011 年;VASCOG,2014 年) [12,14],VaD 诊断首先应符合痴呆诊断标准,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之一:(1)急性起病,痴呆发生与≥1次脑血管事件具有时间相关性,在多次脑血管事件下呈波动样或阶梯样进展病程;(2)缓慢起病,病情逐渐进展,存在信息处理速度、复杂注意力和/或额叶-执行功能显著减退的证据,且具备下列特征之一:步态异常、尿路症状、人格/性格改变。

2.特定的脑血管病证据:(1)与临床一致的脑血管病影像学证据,包括:①大血管缺血;②小血管缺血;③低灌注;④脑出血;⑤脑血管病合并与AD一致的影像学表现。(2)排除痴呆的非血管性病因。

本框架将VaD定义为:符合痴呆诊断标准,具备与临床特征一致的脑血管病影像学证据,且不能用其他脑疾病或系统性障碍来更好地解释。痴呆临床特征为VaD筛查和诊断的核心特征,与临床特征一致的脑血管病影像学证据为支持特征,痴呆的其他病因或伴随病变为排除标准。此框架主要适用于VaD临床筛查和药物临床试验等研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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