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分类
- 2019-11-06 17:20:45
- ADC秘书处
- 3644
- 最后编辑:ADC秘书处 于 2019-11-06 18:14:16
VaD曾被分为多发梗死性 痴呆、单个关键部位梗死性痴呆、小血管病性痴呆、低灌注、出血性以及其他机制6类 (NINDS-AIREN,1993年) [17],后又被分为大血管病、小血管病、低灌注、出血4类(VASCOG,2014年) [14]。最近的VCI临床分类也是4类,即卒中后痴呆、皮质下血管性痴呆、多梗死性痴呆和混合性痴呆[血管性认知损害分类共识研究(VICCCS-1),2017年] [25],但各类别之间不具有排他性,如一次小血管卒中后出现的痴呆,既可以被分类到卒中后痴呆,也可以被分类到皮质下血管性痴呆或混合性痴呆,容易造成病例定义和统计的混乱。本框架依据脑血管病和痴呆之间的关联强度及其合并存在的其他致 病因素,提出两种分类:VaD诊断的确定性水平和病因学类型。
1.确定性水平:依据脑血管病和痴呆之间的关联强度及其合并存在的其他致病因素,判断VaD诊断的确定性水平。具体讲,主要通过3种关联关系来评估二者之间的相关性:认知损害与脑血管病事件之间的时间关系、认知损害表现与影像学改变之间的模式关系、影像学改变与脑血管病临床表现之间的定位关系,最后达成脑血管病是痴呆的主要病因,即因果关系的可能性。而这一关系的强弱,决定了很可能的VaD(probable VaD)和可能的VaD(possibleVaD)分层诊断 [14,17]。
2.病因学类型:依据脑血管病和痴呆之间的关联强度及其合并存在的其他致病因素,判断VaD诊断的病因学类型。既往我们以VASCOG(2014年)血管认知障碍病理基础和认知损害相关的血管性脑损伤纽卡索分类为基础,根据脑血管病影像学特征,将VCI分为5个类型:Ⅰ型-大血管缺血性VCI、Ⅱ型-小血管缺血性VCI、Ⅲ型-低灌注性VCI、Ⅳ型-出血性VCI、Ⅴ型-脑血管病合并AD[中国老年保健协会 阿尔茨海默病分会血管性认知损害分类共识( ADC-VCICC),2017年] [42],较为全面地反映了脑血管病对认知功能影响的病因机制,且各类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和互排性。本框架从与痴呆临床特征一致的血管性病因角度对分类条件或范围做了适当修改,提出了VaD病因学5个类型,为VaD临床分类提供新的选择(图2)。
注:VaD为血管性痴呆,AD为阿尔茨海默病
图2 血管性痴呆病因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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